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职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将高职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专业是中高职衔接专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专业);
工作室主持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高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重庆市名师、重庆市教学名师培养计划人选等。
相关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条件
“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在高职院校的中高职衔接专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专业)设置,工作室主持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原则上在重庆市高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重庆市名师、重庆市教学名师培养计划人选中遴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具有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务,取得与申报专业相关的高级职业资格,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
(三)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课堂教学能力、课程开发能力,在本专业具有较大影响,具有突出教学专长,获得优异的教学业绩或人才培养成果。近5年有累计6个月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或实践经历。
(四)具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和科研开发能力。近5年公开发表高水平技术成果、专业教学研究方面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主持并完成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实践项目,或承担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任务,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五)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积极承担教师培训任务,具有较强的指导和示范能力。
三、其他
相关材料(见附件)请于1月15日16:00点前按渝教办函〔2019〕7号文件要求提交至人事处团队科,如有任何问题,请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23-42863945/68664870
联系人:张岩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职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7号)
人事处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