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20年度实训条件建设项目立项的通 知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优质校建设项目实训条件建设任务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按照《关于明确优质校建设项目中实训室建设计划的通知》(校教函〔2018〕13号)安排,学校根据优质校建设任务书及相关学院对建设任务的细化方案,对拟在2018-2020年度建设的第二批优质校相关实训条件建设项目立项,涉及35个实训室建设项目,预算资金3217万元;对拟在2018-2020年度建设的实践教学环境改善项目进行立项,涉及6个实训室建设项目,预算资金358.2万元。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一)各学院需按照《关于强化实验实训条件建设与管理规范性的通知》(渝工商职院教〔2018〕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校内实验实训条件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性。
(二)各学院须组织力量制定立项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并组织校内外专家认真论证其可行性。建设方案必须与立项完全一致,并落实具体建设场地、工位数,待学校审批后方可实施建设。
(三)校内实训场地紧张,需要通过挖潜来调整和优化可用场地。涉及调整的实训室需要充分论证,确保实训功能和国有资产有效,且严格按照《关于强化实验实训条件建设与管理规范性的通知》要求规范进行。
(四)各学院需合理规划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已立项实训条件建设项目。已批准的优质校三年实训条件建设计划详见附件1,已批准的实践教学环境改善实训条件建设项目详见附件2。各学院全部实验实训建设项目基础数据共享于“实训之家”QQ群。
二、实训条件建设基本流程
为增加建设的目标性,规范实现条件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实训条件的功效,保护国有资产,实训条件建设需依照基本流程。
三、相关说明
(一)项目申报学院是项目建设的主体,负责实训室的建设设计及预算、场地处置、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等建设活动。项目竣工后须主动申请竣工验收。
(二)建设方案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稿到教务处项目科,建设方案不设置提交时限,完成一个提交一个,合格一个即可建设一个,不搞批量建设。学院可以主动书面申请撤销立项项目和调整优先级,相关行为纳入建设绩效评价。
(三)设备采购请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凡是涉及基建改造必须经基建处和分管基建的副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五)教务处负责校内实训室建设的立项、统筹协调以及绩效评估。
(六)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实训室设备的登记、管理和报废。
(七)预算超过50万元项目的建设方案须提交发展规划处进行论证和审核。
(八)建设方案一旦确定后原则上不得修改,如果由于采购等特殊原因必须修改时,须办理变更手续(变更申请单详见渝工商职院教〔2018〕10号文附件),每个项目采购变更次数超过2次将纳入建设绩效评价之中。建设方案和变更申请单都是竣工验收的依据。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李永、黄小冬 联系电话:42861081
实训之家QQ群:175199786
附件:1.2018-2020年度优质校相关实训条件建设项目立项汇总表
2.2018-2020年度实践教学环境改善实训条件建设项目立项汇总表
RAYBET雷竞技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