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
教学名师市级遴选人选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8〕6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选拨、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参加市级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集团在职在岗教师
二、申报条件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全市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已获国家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或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的,可优先推荐。
1.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累计3年以上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2013-2016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2.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有效组织和管理工学结合课程教学,推进校企合作育人,整合实训实习、教材及专业资源建设,具有公司产品研究创新成果并得到推广运用。
3.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主持或主研技术服务项目,或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积极参加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承担相应企业横向课题;获得技术专利。
4.非现任校级领导;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三、推荐名额
二级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党政职能及教辅部门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校内各单位(部门)根据上述范围和条件,依据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向学校择优推荐。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放弃不予推荐;
(二)校内各单位(部门)推荐人选,需在上报前经本单位院(处)务会通过,并在本单位(部门)公示3日;
(三)校内各单位(部门)组织、指导推荐人选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人事处;
(四)学校根据文件要求及相关程序,组织校级遴选、推荐,并向市教委推荐1-2名候选人。在校级遴选公示结束后,学校人事处将指导校级推荐人选准备相关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提交相关材料的要求
校内各单位(部门)推荐人选材料,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报送,报送材料包括:
1.《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纸质件一份及电子件,纸质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
2.《候选人推荐表(高等职业学校)》(附件2)纸质件一式三份及电子件;
3.主要印证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件。
以上电子件内容须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
校内各单位(部门)须在2018年8月24日12:00前,将所有材料提交校人事处团队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张岩、王珊
联系电话:023-42863945,13627661059
电子邮箱:2482755398@qq.com
附件:1.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2.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表
校人事处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