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安发【2018】22号)的文件要求和学校的统一安排,为保证国庆长假期间校内安全有序,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学校安全稳定。从即日起各单位(部门)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办公区域、使用区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一、安全隐患检查范围
(一)消防及火灾隐患。
(二)食品、饮水安全管理和卫生标准隐患。
(三)交通车辆、公务车辆和校园交通安全隐患。
(四)教学、办公、生产、生活设施设备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隐患。
(五)实验(实训)、实习场所规范管理和安全操作隐患。
(六)教学、办公、生产、生活(含学校出租房)等建筑物的安全管理和在建、维修工程安全隐患。
(七)师生集中活动、员工社团活动等安全隐患。
(八)网络安全防范、安全运行,信息发布、转载等规范管理安全隐患。
(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隐患。
(十)暴雨、雷电、大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
(十一)传染性疾病防控安全隐患。
(十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存在问题。
(十三)其他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引发群体事件、破坏校园秩序等安全隐患。
二、工作要求
1. 各学院放假前组织各班级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食物安全、防溺水、防火防盗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切实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加强对员工假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
2. 校内各系统值班要加强工作纪律要求,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处理各种事务并做好值班记录。重大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
3. 各单位(部门)承担本单位(部门)职责和工作范围内安全隐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无法自行完成的隐患整改,立即上报协调处理。检查结果请于9日29日16点前将纸质检查记录表加盖公章后交至保卫处办公室,华岩校区:综合楼108 /合川校区:修德楼C107,电子档发送至100589294@qq.com,联系人:葛燕泽;联系电话:42860002。
附件:《安全隐患检查登记表》
党委保卫部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