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第八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电大、电大分校、工作站,行业学院,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重庆电大系统科研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表彰优秀科研成果,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第八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知》(国开研〔2018〕4号)精神,现将公司参加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基层电大、校内各处室及时宣传有关此项活动的通知及要求,鼓励相关人员积极参加此项活动,推荐优秀科研成果参评。
二、申报者须认真阅读领会国家开放大学电校研〔2018〕4号文件精神,认真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8)》,并按要求完善所需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人须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8)》(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程结题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复印件),分校及学校各单位(部门)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2018)》并加盖部门公章,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校科技处。
2. 报送材料:《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1份原件、1份复印件),参评成果材料论文4份、著作2本、研究报告4份(论文成果不需要提供原件,复印参评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页和文章正文后装订即可)。
每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并将《申报评审表》封面页打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
3. 请申报人认真准备材料,基层电大、校内各单位(部门)于9月18(周三)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统一送交市电大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评审表WORD格式,参评成果PDF格式)打包发送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某某部门(分校)国开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2018”字样。经资格初审并报学校评审研究后择优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李慧玲 42860223 81267372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8)
2.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2018)
科技处
2018年7月16日